关于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卫生厅    发布时间:2013-05-08 
 

 

 

陕卫妇发〔2013〕14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爱卫办,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爱卫办,各厅直厅管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6个世界无烟日,本次无烟日的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切实履行《公约》,做好本次世界无烟日活动,现将全省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活动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也是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此为重点,在“世界无烟日”的当天和前后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大众控烟宣传活动。一是要积极履行《公约》要求,禁止卫生系统相关机构和个人接受烟草企业广告、促销和赞助,已经接受烟草企业广告、促销和赞助的项目或活动要及时终止,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泛“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活动”(见附件1),动员辖区内的学校、学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媒体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降低烟草产业对群众的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误导。

    二、巩固创建成果,持续做好控烟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原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和《陕西省烟草控制项目实施方案》(陕卫妇发〔2010〕62号),不断巩固提高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将落实各项控烟制度,强化监督巡查作为重点,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维护好当地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各地市卫生、爱卫部门要积极宣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部令)、《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单位等活动,积极推进符合《公约》要求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

    四、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市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结合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一是要大力推广原卫生部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要认真按照全省2013年健康教育及烟草控制工作会上的安排和要求,尽快启动当地烟包健康警示图片展及系列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吸烟危害,倡导控烟履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市为单位积极动员当地媒体参加2012—2013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活动方案见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健康教育网http://www.nihe.org.cn/news.php?id=43968),并积极按要求报送参选作品。三是要结合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世界无烟日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借此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控烟形象,把今年的控烟活动推向高潮。

    2、各地市要组织签订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要对承诺单位的数量进行统计(见附件3),并于5月24日前将各单位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和统计表一并报送省健康教育所。

    3、各厅直厅管卫生单位要签订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并于5月24日前将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报送省健康教育所。

    4、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厅直厅管卫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世界无烟日的活动经验,并于6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以及参加2012—2013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评选的作品,报送省健康教育所。

    联系人:省健康教育所  赵红旗

    联系电话:029- 86256274    13259798239

    邮箱:374836386@qq.com

    附件:1、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书

    2、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书

     3、市承诺单位统计表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倡议书

    烟草使用的严重危害,已使中国每年付出100万鲜活的生命。

    对烟草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任何忽视或漠视,都将使更多的中国人无谓地死亡。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缔约方“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所有”,就是无例外,就是一切形式的烟草及其相关产品的广告、促销和赞助均在禁止之列。为什么?因为烟草业一切形式的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唯一动机,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民众健康的灾难。

    因此,拒绝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挽救生命的需要,是保护民众的需要,是促进健康的需要。关注民生,就要关注控烟;促进健康,就要促进控烟。在一个有3亿多吸烟者、7.4亿二手烟受害者的国家中,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显得尤为重要。没有健康,何来和谐中国!没有健康,何来魅力中国!没有健康,何来幸福中国!

    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遗憾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已经远远落后于社会现实的需要。我们仅有对于烟草广告有限的限制,早已不能适应新的情况,何况执法的力度也大大不够。今日传播媒介的发展,使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空间大为拓展。传统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公共场所的广告牌)的烟草广告还随处可见,烟草业又开展了大规模的品牌营销。互联网的发展,更使烟草广告遍及网站、博客、微博、微信。赞助科研学术机构和团体开展研究,借用科学的名义进行宣传,为烟草的很多虚假证据戴上科学的光环。再加上假公益之名的赞助和促销,明目张胆的品尝会促销,社交网站的互动式促销,在中国,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几乎无处不见,无处不在,令人深深忧虑。
我们也有一个“中国梦”——让中国成为人人健康的中国,处处和谐的中国,家家幸福的中国!
控制烟草危害,禁止一切诱人吸烟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是健康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幸福中国之必须。

    要实现这个“中国梦”,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和努力!为此,我们呼吁:各类学校、学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媒体等机构积极响应,身体力行,拒绝参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具体包括:

    1.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在机构内或利用机构进行的任何形式的烟草促销;

    3.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以社会责任、公益事业或其他名义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赞助,包括科学研究、奖学金、举办公益活动、机构合作等形式;不接受烟草业的资助和赞助,不从事任何有利于或者是可能从事卷烟营销的实验和研究。


附件2:     

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书

    本机构充分认识到烟草使用对人的生命及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及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对社会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的误导和负面影响。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可以有效地抵御烟草诱惑,减少开始和持续吸烟的人数,是降低烟草需求、维护健康权益的重要方法之一。

    为推进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创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积极响应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号召,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在机构内或利用机构进行的任何形式的烟草促销;

    3. 坚决抵制烟草企业以社会责任、公益事业或其他名义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赞助,包括科学研究、奖学金、举办公益活动、机构合作等形式;不接受烟草业的资助和赞助,不从事任何有利于或者是可能从事卷烟营销的实验和研究。

 机构名称(签章)                    机构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

              市(区)承诺单位统计表

 序号

 承诺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报送资料

           
           
           
           

 

报送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