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生科 发布时间:2021-07-1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有资质、有经验、诚信好的供应商为我中心学校卫生工作仪器设备供货单位,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安康市疾控中心卫生科用学校卫生工作仪器设备,具体品名、数量、品牌型号和参数见附件。
二、采购办法:
本次遴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供应商。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生产或经营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商或经销商。
3、具有疾控业务服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
四、供应商投标文件材料要求
1、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
2、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供应商须注明物品类别的单价、合计。
5、供应商认为其他所需提交的材料。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供正本一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各供应商应根据各自经营范围。
六、投标时间:
本次投标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各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送至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管理科419室。
单位地址:安康市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C楼419室
七、结果公示
安康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仪器设备供应商遴选结果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中心招标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供应商,以中心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遴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