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生科 发布时间:2022-03-19 |
安康市疾控中心是安康市唯一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为便于广大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快捷高效地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特向社会公开职业病诊断办事流程。
职业病诊断提供的资料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依据
职业性尘肺病职业病诊断依据:
一、 《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二、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 70-2015);
三、 可靠的粉尘接触史;
四、 排除临床其他疾病资料;
五、 两张以上间隔半年标准胸片、胸部CT和其他肺部检查结果。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依据:
一、 《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二、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
三、 3年以上的噪声作业史;
四、 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伤;
五、 耳科常规检查,排除伪聋可进行客观听力检查,如:听觉脑干诱发电位、声阻抗反射阈测试、耳声发射测试等相关检查;
六、 至少3次以上纯音听力检测,两次检查间隔时间至少3天,各频段听阈偏差应小于1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