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4 |
中心一批仪器设备需要进行检定/校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询比出有资质、有经验、诚信好的供应商为我中心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提供服务,诚邀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询比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三、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能力附表。
3、供应商对少部分仪器设备外包送检的,需提供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资质、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授权证书、能力附表等。
四、供应商投标文件材料要求
1、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2、检测机构售后服务承诺,5年内业绩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能力附表(复印件盖公章)。
5、报价单:根据我中心仪器设备目录制定报价单,要求加盖公章。
6、以上文件最终通过公开询比价方式文进行综合评分。
五、其他要求:
1、本次中标供应商,需对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一年检测服务,报价单做为中标后分类别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标准单价,每次根据具体服务量结算费用。
2、如个别类别需分包,分包类别不可超过总类别的10%。
六、投标文件要求:
1、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目录请到中心质量控制科(308室)领取。
2、报名供应商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投标时间:
截止至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17:00:00 止。将响应文件送至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安康市疾控中心质量控制科(308室)。
联系方式:徐 娟、曹盼盼 电话:0915-3169975
八、结果公示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结果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询比文件由中心招标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供应商,以中心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询比结果。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