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麻风危害 共建小康社会

  来源:地慢病科 梁磊    发布时间:2013-01-15 
 

 

 

    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在人类历史上至少已流行三千多年之久,且无一国、一地可免于该病的侵袭。它在我国已流行两千多年,多发生在北纬38度以南的地区,在同一地区发病分布亦不均衡。时久以来,社会公众对麻风病病广泛存在恐惧、歧视和排斥,被驱逐、隔离、迫害以至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使这一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疾病,既有医学问题又有社会问题,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人类是麻风病菌的主要宿主和传染源。未经治疗的麻风病病人(主要是多菌型患者) ,其皮肤及粘膜损害处含有许多麻风病菌,可以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随皮肤破损后渗出液或鼻粘膜分泌物排出体外传染给他人。健康人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接触未经治疗病人含菌的皮肤或吸入病人咳出含菌的飞沫,有被传染的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触即发”的传染病,在与传染性麻风病患者同等接触的条件下,只有极个别人发病,这是因为大多数健康成人对麻风病菌有自然的免疫力,因而夫妻间的传染发病亦仅在3~5%左右。但是,即使是多菌型病人在接受联合化疗一周后,就可基本消除其传染性。因而,麻风病是一种感染率高、而发病率低的疾病,在我国被列为丙类传染病管理。所以,对它既不可麻痹大意,也不应过分恐惧。

    麻风病防治的关键是早期发现患者并及时予以治疗。由于患者未能早期发现,这些患者就可能作为传染源在社会上传播。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防治工作与基层防治网相结合,动员综合性卫生人员参与乡(镇)和村的消灭麻风病工作,控制麻风病病的传染。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即使原来的非流行区也应重视麻风病的发现工作。

    规范化的麻风病联合化疗是减少畸残的最有效方法。服用联合化疗药物后一周几天内可杀灭患者体内几乎所有的细菌,使其失去传染性。所以患者可以在家服药,边治疗、边工作、边学习,已无必要象过去那样进行人身隔离。

    加强畸残预防与康复工作。麻风病之所以成为一种“特殊”疾病而引起人们的恐惧,是其致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力,并导致患者的身心健康和一系列社会问题。早期发现患者并予以及时治疗是防止畸残的关键措施。此外,必须教育患者加强自我护理,保护神经功能和防止眼损伤。要提高卫生人员的诊疗水平,及时诊断和正确处理麻风病反应。

    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有我国特色的防治措施,我国麻风病病防治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效果,是政府的重视和承诺、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结果,是几代专业防治人员和医务卫生人员数十年历尽艰辛、积极控制的结果。尽管实施了联合化疗,尚无可信的依据表明其能使发病率下降,所以控制麻风病发病的问题尚未解决。

    “加速行动,消除麻风病危害”,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公众和广大医务卫生人员,更广泛的重视和参与,使麻风病病成为历史,共建小康社会,为子孙后代造福,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