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后防病知识

  来源:健教信息科    发布时间:2010-07-19 
 



水灾后常常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发生与灾区食物的选择、加工方法、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容器设备的卫生清洁有重要的关系。不卫生的食品除了引起食物中毒外,还会传播痢疾、肝炎、霍乱、伤寒等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寄生虫病等。食物中毒有以下特点:

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

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3、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4、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水灾地区常见的食物中毒类型

1、霉变粮食引起的霉菌毒素食物中毒
被洪水浸泡过的粮食极易霉变,食用了霉变的大米或小麦后常常发生食物中毒。病人常在食用霉变粮食后很快发病 (数分钟~4小时),症状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全身不适、乏力、发热等,多为水样便,无粘液、无脓血便和里急后重感,该中毒在停止食用霉变粮食后病情自动减轻,一般不会死亡。

2、细菌性食物中毒
常由动物性食品(如肉、蛋类食品)和存放时间较长的熟食引起 (如米饭、菜肴)。主要是由于食用已死亡(淹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和没有很好冷藏的食品。细菌性食物中毒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如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有时有发热、头痛,潜伏期一般在3~12小时,部分在13~24小时,少数在48~72小时。

3、化学性食物中毒
一般为误食有毒物质引起。由于灾区环境的变化和临时居住的条件所限,农药、亚硝酸盐及其他工业用化学物质易被误食。误食化学有毒物发病快,潜伏期在数分钟~1小时内,死亡率较高,因此要及时对症治疗,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使用特效解毒药等,并应及时送医院抢救。

4、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四季豆或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中毒后一般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