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理化检验科 施周文 发布时间:2014-07-29 |
根据(2014)陕质监认检函第018号,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2014年7月27日,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王慧芳一行3人,受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对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调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提问考核,检测报告抽查,核查在用仪器设备等方式,对我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的合法性、管理体系的诚信可靠性、有效性及质量保证条件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认为,我中心作为独立事业法人实验室,已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现场观察样品从委托到签发报告的全过程,运行正常。抽取检验报告及对应的原始记录20份,报告信息较为齐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设备配备齐全且状态良好,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经过检查评审,建议维持原资质认定非食品专业11类104个参数,授权签字人3名;食品专业4类33个产品281个参数,授权签字人3人。
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组要求在15日内完成纠正和整改。
(检查组与实验室人员座谈)
(现场查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