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有智 发布时间:2014-08-29 |
近日,旬阳县县镇医疗卫生机构与各小学和托幼机构联手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和学校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有效阻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一是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县卫生局与教育部门联合印发了《旬阳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县镇医疗卫生机构和小学托幼机构的工作职责与分工、查验工作时限与流程、工作方法与步骤,要求以镇为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达到100%、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儿童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组织全县疾控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专题培训,并抽调专业人员与教育局工作人员一道分期、分批深入全县各小学托幼机构和接种单位对查验工作进行全程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查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使查验工作在全县各小学和托幼机构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三是联合开展实地查验。学校和托幼机构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和小学新生入学或转校生接收报名程序,要求儿童入园或入学时提交由接种单位(点)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对入园儿童和新生及转校生逐一进行核对登记,并将核对情况及时反馈给所在地接种单位(点)。接种单位对入学儿童逐一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并出具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对在查验中发现有疫苗漏种的儿童,及时开展补种工作,确保接种及时、安全、有效。
四是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县卫生局、教育体育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工作的实施情况,在查验活动开始时和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督导,对督导工作中发现未按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托幼机构、学校、接种单位,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确保查验工作依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