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陈磊 发布时间:2015-08-31 |
托幼机构、学校是儿童聚集的场所,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为杜绝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及小学校园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及时到就近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具体要求如下:
1、儿童入托入学前,家长(监护人)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或儿童原预防接种单位开具《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或其他接种信息证明。 2、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接受学校、托幼机构的查验。 3、经查验,有漏种疫苗的,家长(监护人)应及时带儿童到当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 4、各位家长,请长期妥善保管好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为了您的孩子和其他孩子的健康,请家长配合学校老师和接种单位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祝您的孩子永远健康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