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免疫规划科    发布时间:2016-09-14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16年9月起不再承担流感、乙肝等二类疫苗的购进和接种工作。需要接种二类疫苗的群众,请按照“知情同意、自费、自愿的原则”到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育才西路139号)进行咨询和接种。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