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法定管理的公告

  来源:卫生部    发布时间:2009-0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2009年   第 8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