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3 |
2020年6月17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安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0〕13号)(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安康市健康安康建设工作委员会配套下发了《健康安康行动2020—2030年》(安健发〔2020〕1号),这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健康陕西行动,推进健康安康建设的一个具有长期指导性的重要文件。
一、实施健康安康行动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意义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癌症等已成为居民主要死因,导致的负担占疾病总负担的70%以上;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易发多发,尘肺等职业健康疾病、精神类疾病等健康危害加大;居民的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低,吸烟、酗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诱发一系列健康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百姓健康更加迫切和重要。
《意见》在定位上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在策略上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在主体上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针对环境、心理、生活方式等不同诱因,老、幼、妇、残等特殊群体,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等各类疾病,制定实施了17项健康安康行动,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优化健康服务等方式,全力保障和促进安康百姓健康。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地位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中国和健康陕西行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解决当前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健康安康行动的基本内容和目标要求
《意见》共提出了17项健康安康行动,一是针对影响健康的生活方式、环境因素等,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健康环境促进、八类健康细胞建设等7项健康促进行动;二是针对不同群体,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实施妇幼、青少年、老年健康、残疾预防、职业健康等5项健康促进行动;三是针对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重点疾病,实施重点慢性病防治(心脑血管、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等3项行动;四是围绕提升维护居民健康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健康保障完善(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人才队伍)等2项健康促进行动。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打造市级权威健康教育平台,构建市级主流媒体、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机构、各类协会组织相互协作的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广泛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
2.合理膳食行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贫困县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加强食品营养指导,改善膳食结构,保障食品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全民健身行动。倡导全民健身理念,普及运动、健康、快乐的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形成“15分钟健身圈”,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体医融合,强化学生体质等,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2%和43%以上。
4.控烟限酒行动。开展控烟“五进”活动,建设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出台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条例,规范戒烟干预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倡导适度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倡导简约适度、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预防控制环境安全事故,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空气环境等持续改善。
7.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应用,规范养生保健服务,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医养结合发展,发展中药材、配方颗粒剂、中药饮片等中医药产业。
8.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实施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一站式”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和10/10万以下。
9.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建设健康学校,配齐卫生保健人员,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学生近视、肥胖等疾病,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和3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0.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设健康企业,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落实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等措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强尘肺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
11.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2.残疾预防健康行动。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预防出生缺陷,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救助。
13.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升公众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技能,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力度,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以下。
(二)癌症防治行动。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肿瘤登记报告,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癌症诊疗能力,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应用,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和8.1/10万以下。
(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
(五)口腔疾病防治行动。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
14.传染病防控行动。完善传染病应急响应、综合指挥、联防联控、救助治疗、舆情应对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规范建设管理发热、肠道门诊,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从源头管控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巩固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成果,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强化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和O.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lO万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15.地方病防控行动。落实地方病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改水降氟降砷,开展补碘减盐知识宣传,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碘盐覆盖率、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
16.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以提升职工群众健康素养为目标,针对不同人群特点,推进健康教育经常化、文化体育活动常态化、健康环境改善渐近化、健康干预措施个性化等建设内容,全面推进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村庄、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军营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
17.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一)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市级建中心、县级提能力、基层筑网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区域医共体,推动公立和民办医疗服务错位发展,实施疾控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培育医疗健康服务企业,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智慧医疗,保障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2022年卫生健康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2030年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扩大医药卫生人才培养规模,加强精神卫生、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在区域内多点执业,实施基层医学人才招聘、定向培养和规范化培训计划,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村医队伍建设,2022年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梯次初步形成;到2030年,城乡卫生健康人才分布趋于合理。
三、推进健康安康行动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展理念,将健康安康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健康安康建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指导,逐项推动落实。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全面推进实施。
2.健全工作体系。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设立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监测评估、宣传引导等工作组,建立协调运转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县区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保障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大众参与健康建设。
3.强化考核评估。将健康安康行动纳入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目标任务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力度,建立指标监测评价机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科学运用监测评估结果。
4.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市级主流媒体健康教育宣传平台,建立运转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使健康安康行动深入人心、广泛认同、积极实践,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安康行动的认知度、参与度、践行度,形成“健康安康、人人行动、人人受益”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