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季节性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09-08-25 
 

 

 

 

 

    流感是由ABC 3 个型别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肌痛、头痛、不适、干咳、咽喉痛和鼻炎等。流感可致各年龄组人群发病,其中儿童感染率最高。但老年人、婴幼儿及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流感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和死亡率最高。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的最有效手段,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同时还可以减少患流感后传染给他人的风险。流感疫苗需每年接种才能获得有效保护。

    世界卫生组织于 6 11 日宣布将流感大流行预警级别提升至第6 级,全球开始进入 2009 甲型 H1N1 流感大流行阶段。甲型 H1N1 流感病毒是一种新病毒,人群对其易感。接种疫苗是应对流感大流行的一项重要防控措施,世界卫生组织已推荐全球开展单价甲型 H1N1 流感疫苗的生产,但疫苗生产、临床评价尚需几个月时间。为降低受种者罹患季节性流感及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减轻季节性流感导致的疾病负担,同时减少甲型 H1N1 病毒与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混合感染,降低病毒发生基因重配的概率,世界卫生组织鼓励继续使用季节性流感疫苗。另外,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的组织实施也可为甲型 H1N1 流感疫苗应急接种积累一定经验。

    目前,季节性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自愿接种。各级疾控中心应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流感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和医疗卫生人员对流感危害及疫苗作用的认识,逐步扩大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疫苗覆盖率,使更多的人获得疫苗的保护。

    医疗保健人员在流感疫苗推广及合理应用中起着关键作用。各级疾控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医疗保健人员流感危害和疫苗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流感疫苗的认识,扩大疫苗在医疗保健人员中的应用,有效减少医疗保健人员将病毒传染给流感高危人群的机会,并通过医疗保健人员的推荐和示范作用,提高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率。

    各级疾控中心在开展相关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组织指导疫苗接种时,应重点把握好剂型选择、优先接种人群、接种程序、禁忌症和接种时机等技术环节:

    一、疫苗类型、抗原组份及适用年龄组

    我国批准上市的 20092010 年度流感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可用于≥6月龄人群接种。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 20092010 年度北半球流感疫苗组份为: A/Brisbane/59/2007(H1N1)类似株、A/Brisbane/10/2007(H3N2)类似株和B/Brisbane/60/2008Victoria 系)类似株。婴幼儿剂型均为0.25ml,含每种组份血凝素7.5μg,适用于 635月龄婴幼儿;成人剂型均为 0.5ml,含每种组份血凝素15μg,适用于≥36 月龄儿童和成人。

    二、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所有愿意接种疫苗的人提供免疫服务。但由于不同人群患流感后的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和死亡率不同,以及我国每年疫苗供应量有限等因素,应优先推荐患流感后并发症发生风险较高的人群,以及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接种。

    目前,我国流感疫苗应用策略和确定优先人群的相关研究较少,借鉴其它国家多年的研究证据和应用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优先接种人群如下:

    (一)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

    1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 岁及以下的婴儿;

    260岁及以上老年人;

    3.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病等慢性病患者;

    4.患有免疫抑制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包括药物或 HIV 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

    5.小于 18 岁青少年中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6.长期居住在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7.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二)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1.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

    25 岁及以下儿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他流感高危人员的家庭成员,及照看、护理他们的人员,特别是照看 6月龄以下婴儿的人员;

 

    3.医疗卫生保健人员。

    三、禁忌症

    1.对鸡蛋和任何一种疫苗成分过敏的人群。

    2.中度或重度急性发热的病人。

    3.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4.其它情况宜咨询医生后,再行接种。

    四、疫苗储存

    疫苗应储存于 28℃,不能冷冻。冷冻后的流感疫苗不能使用。

    五、接种注意事项

    1.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或前一年仅接种了 1 剂流感疫苗的 6月-8岁儿童,建议接种 2剂,间隔≥4 周;以后每年接种 1剂即可。

    其他人群每年仅需接种 1剂。

    2.接种时,要严格掌握疫苗剂型和适用人群的年龄范围,不能将成人剂型(0.5mL)分为两剂次(每剂 0.25mL),给两名婴幼儿接种,或在不同时间给同一婴幼儿使用。

    3.建议接种途径为肌肉注射或深度皮下注射,成人和少年儿童应选择上臂三角肌注射,婴幼儿选择大腿前外侧肌肉注射。

    4.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六、接种时机

    成年人接种流感疫苗 2 周后,即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我国各地每年流感活动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不同,建议疫苗接种时机如下:

    1.鉴于今年秋冬我国可能在一些人群中开展甲型 H1N1流感疫苗的应急接种,各地要妥善安排两种流感疫苗的接种,在9 月前安排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争取在 11月底前完成重点人群接种。

    2.我国大多数地区,疫苗接种服务可贯穿整个流感高发季节,即10 月至次年 3 月底。华南地区存在秋冬季和次年夏季(78 月)两个流感流行高峰,疫苗接种服务可持续至次年夏季流感高发季节。

    3.疫苗接种单位即便在 9 月以后才获得疫苗,也应立即开展免疫接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