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门前四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7-09-10 
 

对违反门前四包责任制协议约定的,致使其责任区达不到所规定的标准,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治理,治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处以警告或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