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教科 王朵 发布时间:2013-05-31 |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全球每年因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600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吸烟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尤为严重。据调查,我国吸烟人群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所导致死亡人数超过100万,如果对吸烟流行状况不加以控制,至205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突破300万,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所不堪承受之重。
2003年中国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这表明我国政府对控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决心,我国控烟工作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烟草危害早已被全社会所公认,禁止各种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是消除吸烟误导,降低烟草销售与危害的有效手段之一。尽管我国广告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然而,各类烟草变相广告,已经是愈演愈烈。行走在全国高速公路的两旁,到处可见巨大的烟草广告牌。如“爱我中华”、“双喜临门”、“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一品黄山,天高云淡”,变相的烟草广告已经演变为所谓的烟草文化,侵袭着人们的灵魂。这种所谓的烟草文化,悄悄地树立起各类烟草品牌的形象,既吸引着吸烟者,也潜移默化的打开了未吸烟者的市场。特别是烟草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开展的促销活动,时常披着关心公益事业的外衣,而实质上是打着树立形象、开拓市场、赚取暴利的算盘,使我国烟草年销量居高不下,继续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彻底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