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 社会的责任

  来源:万春阁    发布时间:2015-04-16 
 



预防接种工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是我国卫生事业中成就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工作之一。我国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30多年以来,免费接种的疫苗从预防6种疾病扩大到目前可以预防15种疾病,保护了千万儿童免受小儿麻痹症等致死致残传染病的威胁。据统计,安康市已连续25年无小儿麻痹病例,连续34年无白喉病例,麻疹、乙脑、流脑、百日咳、破伤风等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降幅均达95%以上,预防接种在保障儿童健康、增加人均期望寿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疫苗分为两大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国家免费提供的,所有适龄儿童都应按规定接种;二类疫苗是自费并自愿接种的。按照国家规定,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就要到居住地所在的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并要长期保存。给孩子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都要检查预防接种证。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同样权利,包括免费办理预防接种证、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等服务,目前大部分流动人口存在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和防病意识较差等问题,接种单位很难对日益庞大的流动儿童实施及时的预防接种,流动儿童接种率明显低于本地儿童,流动儿童传染病发病不断升高。这些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突出问题。

为保证每名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接受预防接种服务,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为有效落实各项措施,市疾控中心制定下发了《安康市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细则》,要求全市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定期在辖区开展适龄儿童摸底排查和主动搜索,发现流动儿童及时建卡建证,提供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并督促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常规查漏补种制度,以保证所有的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有效、规范接种疫苗,消除免疫空白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