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县(区)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通过省市联合验收

  来源:地方病防治科    发布时间:2011-01-10 
 



 

 

    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按照《陕西省2007—2010年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的要求,省健康教育所组织对我市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省考核组一行4人在市疾控中心领导和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陪同下,对我市7个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县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广泛的考核评估。

    按照考核方案,本次各县(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4个村100名家庭主妇和4年级及以上100名小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燃煤型氟砷中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家庭主妇燃煤型氟砷中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行为形成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并在7县(区)组织乡镇村干部、学校教师、医务人员、村民进行了小组访谈,详细了解了病区群众对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组认为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地方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工作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各级卫生业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和创新了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了资料的收集、整理,健康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通过本次考核评价,我市7个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县预防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省考核组在岚皋县石门镇与村干部座谈)



(省健康教育所副所长徐庆民在岚皋县佐龙镇小学做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