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规范

  来源:市双创办    发布时间:2008-09-26 
 
加强社区行动,开发社区资源,动员社区群众人人参与,是当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将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整体规划,为社区健康目标服务,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社区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促进应做到:

      1.1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主任为组长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办事处、社区、辖区单位健康教育网络,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近期和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考核措施和考核评价记录,有年度工作总结。

      1.2 社区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3 社区有1至2处面积不少于3m2的固定式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宣传内容不少于6期;社区活动室有4种以上的卫生报刊、资料供居民阅览。

      1.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并有电视机、DVD播放机和音响设备等,经常向服务对象播放卫生防病知识等音像资料,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健康教育活动。

      1.5 对辖区内居民进行1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普查,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按照社区卫生职能向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并负责辖区内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

      1.6 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讲座等活动;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1.7 每年至少有2种健康教育资料分发入户。

      1.8 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主要指标要求:

      2.1 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2 健康资料入户率达95%以上;

      2.3 每年的核心信息宣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3 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