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数3人,设科长1名。
工作职责:
承办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日常管理工作;承办继续医学教育与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工作;牵头承办各业务科室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全市疾控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编制中心实验室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考核方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心仪器设备校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及认可、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数据和结果的最终审查、核对、发送检验报告,以及技术档案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