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在白河县开展放射防护现场检测

  来源:陆清芝    发布时间:2015-06-02 
 

 

 

    为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放射防护意识,努力营造安全使用放射装置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近日,市疾控中心对白河县医疗机构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本次监测覆盖全县10家医疗单位,主要对目前各医疗机构使用的11台X射线机、1台CT机进行了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工作。此次重点监测操作室、暗室、机房防护门、窗、走廊、候诊室及周围环境的漏射线控制情况,放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放射诊疗场所监测数据显示,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放射防护管理,制定放射卫生防护制度,配备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的防护用品,并在放射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制度,采用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设施,确保了诊疗过程的安全。但有少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放射防护意识差,防护设施配备达不到要求,放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不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操作的行为,个别医疗机构未建立职业危害健康监护档案、放射诊疗场所未安装放射工作警示灯及警示标记、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人员无防护设施、部分放射工作人员未配戴个人剂量计上岗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疾控中心监测人员当场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建议随行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指导意见,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现场检测,对该县各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放射诊疗场所的整改和今后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切实保障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