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疾控工作通讯总第73期

  来源:张国成    发布时间:2009-05-18 
 

 

 

中西部疾控通讯


中国中西部预防医学集团秘书处主办    主编   朱新年

   2009511日第7期(总第73期)    编辑  张国成


 


 


卫 生 部 公 告

 


卫生部关于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管理的公告(2009年第8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特此公告。
  

 


                        OO九年四月三十日

 


四川省确诊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卫生部511日通报,四川省确诊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这是我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患者包某某,男,30岁,目前在美国某大学学习。患者于57日由美国圣路易斯经圣保罗到日本东京,58日从东京乘NW029航班于59日凌晨130分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入境检疫体温低于37,没有反映个人有不适症状,并于同日1050分从北京起飞,乘3U8882航班于1317分抵达成都。患者59日在北京至成都航程中自觉发热,伴有咽痛、咳嗽、鼻塞和极少量流涕等症状,在成都下机后自感不适,遂直接到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510日上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次复核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弱阳性。四川省卫生厅组织省内专家组进行会诊,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初步诊断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510日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军事医学科学院接到疑似患者标本,连夜开展实验室检测。511日早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军事医学科学院对该疑似患者咽拭子标本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通过基因序列同源性比较,与甲型H1N1流感病毒代表株(A/California/04/2009)同源性为100%,与季节性流感病毒H1N1代表株(A/Brisbane/59/2007)的同源性为79.4%,确认该标本的核酸检测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阳性。

卫生部专家组根据疑似患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诊疗方案判定该病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该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

患者已转送成都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目前体温正常,病情已有恢复,精神状态良好。其就诊过程中的密切接触者也已采取医学观察措施。据查,与该患者同机的旅客分布在21个省份,目前大部分已追踪到并在当地实施医学观察。

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地做好防控工作。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做好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和病例密切接触者的监测。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组织建立专家组,及时会诊可疑病例,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提出防控措施咨询建议。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次疫情特点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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