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时间:2010-03-17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卫疾发〔2010〕9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2010年疾控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1、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和西安、宝鸡市疾控中心要继续组织实施“疾控卫士”培训项目。省级各有关业务单位要继续办好疾控中心主任培训班和实验室检验、现场流行病学、重点疾病防治等专项培训班,各市、县也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2、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疾控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岗位学习练兵活动,在充分练兵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陕西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及有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省、市疾控中心要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县的技术指导。

    二、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

    加强对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组织完成市级疾控机构绩效考核。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市要完成对县级疾控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

    继续加强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强疫情信息利用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定期分析疫情信息。完善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制度,对部分市、县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一旦爆发疫情,要快速反应,做好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污染)源控制、消毒、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县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疫情信息报告、卫生防病、健康教育指导建立和防病措施落实情况。

    五、大力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1、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落实市、县级疾控机构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必需的经费,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常规免疫和对流动儿童接种工作的管理,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组织实施好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无脊灰状态,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

    3、加强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认真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全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逐步对接种门诊进行评审验收并统一挂牌。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以及漏种儿童的及时补种工作。加强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六、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艾滋病、性病防治

    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政策和策略。开展《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评估工作。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艾滋病、性病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做好高危人群专项筛查工作。扩大干预措施的覆盖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开展预防性传播干预工作。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扩大对感染者随访,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程度。积极推进实施第二轮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球资金艾滋病项目,整合国际、国家和地方资源。

    (二)结核病防治

    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疫情报告、病人追踪、转诊和管理。巩固全省以县为单位DOTS覆盖率、新涂阳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积极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TB/HIV双重感染防治以及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结核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的终期评估工作。

    (三)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治

    布鲁氏菌病防治。加强防治知识宣传和疫情监测,对出现布鲁氏菌病流行的县,及时开展疫情调查,与农业部门合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继续实施以疫苗接种、健康教育、防鼠灭鼠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重点市、高发病县区要实施好2009年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对重点乡镇的重点人群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促进患者主动就诊,消除歧视。积极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其诊断的能力。认真做好现症患者治疗、畸残预防和康复工作。开展《陕西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评估工作。

    做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狂犬病、疟疾等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七、继续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

    按照《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配合盐业、工商等部门,继续落实“一盐(硒碘盐)防三病”防治措施,巩固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防治成果;开展地方病病情监测、调查工作,掌握病情趋势,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免费治疗缺碘性甲状腺肿、大骨节病和氟骨症患者,减轻患者痛苦;大力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提高病区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完成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创建经验全省推广工作,巩固已建成示范县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地方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市、县防治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执行国家暨本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地方病“十一五”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自查考评,为迎接国家考评做好准备(具体另文下发)。

    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慢性非传疾病防治的组织管理体系,市级疾控机构要设立专门科室、县级设立专门科室或落实专人负责慢非传防治工作。以健康教育为重点,开展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卫生、肿瘤和口腔卫生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继续开展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全社会关注健康,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消除高危行为。认真实施好中央公共卫生重型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农村地区癫痫防治、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癌症早诊早治及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对项目落实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九、继续实施医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制定出台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四项工作任务考评办法。实施好年度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和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疾控服务项目,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心下移,防病关口前移。

    十、组织实施好2009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疾病控制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