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08-03-13 
 
1、肺结核主要的常见症状
与其它疾病一样,肺结核病的早期,由于病变小而没有明显症状。此外,即使有了症状,由于肺结核病的症状没有很明显的特点,病人和医生容易误认为得了别的病而忽略了肺结核病。
通过很多调查分析看,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有:
咳嗽咳痰超过3周
咯血
发热或胸痛超过3周
有了上述症状后,就是一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应当想到自己是否患了肺结核病。最好先到结核病防治所或结核病专科医院检查。除了做胸部X线检查外,一定要作痰结核菌检查。因为检出结核菌就说明找到了病原体,就可以确诊。早期、正确的诊断是治愈肺结核病的首要条件。

2、肺结核治疗
采用化学和生物制剂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又称化学疗法,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其它治疗方法均为辅助治疗。化疗是控制结核病传播的唯一有效方法,是控制结核病流行的最主要武器。
我国目前结防规划采用的是直接观察下的短程督导化疗。服药方法是隔日服药。短程督导化疗分为两个阶段:强化期和继续期。强化期为杀菌阶段,即在治疗开始时的2-3个月,联合应用4-5种抗结核药,以便在短时间内尽快杀灭大量繁殖活跃的敏感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继续期为巩固治疗阶段,即在强化期之后的4-6个月内,继续消灭残留的结核菌,并减少和避免复发机会。
结核病的化疗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只要你和医生很好合作,肺结核病是可以治愈的。
我国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和链霉素(S)。在强化期几乎全部被采用,而在继续期则选择其中的2-3种药物。治疗过程中的服药方法都采用隔日服药,以便于督导化疗的实施,使病人能全程,不间断地服药,以提高治愈率。

3、结核病治疗原则
结核病治疗的五项原则是"早期、联合、规律、适量、全程"。早期是指:结核病一旦诊断就应及时、早期给予抗结核药物的治疗。联合是指:结核病的治疗应采取几种抗结核药物的联合用药。规律是指:结核病的治疗要坚持规律用药。结核病的治疗一旦开始,就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抗结核治疗方案,包括药品种类、剂量、服药方法、服药时间等有规律的服用,不能随意更改化疗方案或间断服药甚至中断治疗。适量是指:在制定个体的抗结核药物的化疗方案中,对每一个抗结核药物的剂量选择适当。全程是指:在制定了一个有效的抗结核病的化疗方案后,就应按照化疗方案连续不间断的治疗直至完成所规定的疗程。